一、汉麻生产者补贴政策
(一)补贴标准
1、参考国家 2020 年大豆生产者补贴的标准,2021 年汉麻生产者每亩补贴标准为 238 元。
2、如上级出台了种植汉麻的生产者补贴政策,按上级政策执行(若上级汉麻生产者补贴政策标准低于 238 元/亩,由县政府补齐;若上级汉麻生产者补贴政策标准高于 238 元/亩,按上级标准执行)。
(二)补贴对象
享受汉麻生产者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孙吴县行政辖区内开展种植的汉麻种植户、在孙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开展汉麻种植加工企业或专业合作社。
2、必须是孙吴县汉麻协会的成员单位。
(三)补贴种植要求
享受汉麻生产者补贴在种植方面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种植的汉麻品种必须是通过国家审定的,有合法种子来源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县公安局备案开展种植的。
2、必须按照《孙吴县汉麻种植技术操作规程》开展种植。
3、单户种植面积合计不得少于 75 亩。
二、标准化打麻生产线补贴政策
(一)补贴标准
在孙吴辖区内新建的标准化打麻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补贴资金 100 万元。
(二)补贴条件
享受标准化打麻生产线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满足以下条件:
1、合作社厂区必须全部硬化。
2、生产车间必须是钢结构保温标准化生产车间。
3、必须是新建打麻生产线。
4、打麻生产设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设备必须具备地下排风除尘和室外封闭收集;②设备必须全封闭、无锈迹;③设备为新型打麻设备。
5、建设前必须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于投产时进行环评竣工验收。
三、汉麻保险补贴政策
汉麻专项保险补贴政策按照上级补贴政策执行,如果上级取消有关政策,则 2021 年继续按照《孙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0年汉麻保险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孙政发〔2020〕5 号)执行,每亩保费补贴 5 元,执行期限至 2021 年末。
四、其他说明
1、以上种植、加工及保险保费补贴适用于所有在孙吴县域内的个人及注册投资主体。
2、补贴标准执行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相关政策按年度调整,适时公布。
3、本通知由县汉麻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于 2022年 1 月 1 日工作任务完成时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