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打造青冈县优质营商环境”,不断推进和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青冈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于2月16 日上午,与青冈县营商局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细致交流与对接。青冈县营商局局长刘海军、副局长王伟东、孙玉喜出席会议。青冈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文秀、民事审判庭庭长贲洪伟、法官助理姚琳仙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成员参加会议。
王文秀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冈法院专门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由院长孙长久同志任组长,下设保护中小投资者专班、执行合同专班、破产专班,并安排精干力量成立保护中小投资者审判团队,设置专职营商环境工作联络员,落实落靠上级下发的工作任务,坚决完成既定目标,确保各项任务取得预期效果,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为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刘海军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统一思想,协同作战,积极对照考评细则,巩固优势、寻找差距、补齐短板。我们要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形成强大的攻坚合力。更要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总结工作经验,深入挖掘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典型案例,打造工作特色,为我县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最后,双方从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和营商局管理职能出发,针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良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市场主体的热切关注进行广泛讨论和详细交流,并就今后工作的开展进行谋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