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据《老挝时报》消息,老挝批准生产用于管制医疗的大麻。近期,老挝卫生部发布了一项关于在老挝批准生产和销售用于医疗的大麻的重要决定。
该项决定规定,大麻的种子必须进行登记,同时对原产地适当授权。
老挝卫生部允许经认证的企业将大麻二酚(CBD)用于药用,四氢大麻酚(THC)的用量不得超过药物重量的1%,或原料和加工产品的0.2%。获得认证的企业还必须按照特殊指南建造设施,以确保产品质量。
根据该项决定,以大麻二酚(CBD)为主要成分,且四氢大麻酚的含量低于产品重量0.2%的保健品可以允许销售,只要他们在产品标签上标注说明即可。同时还允许销售、分销和一般使用以大麻二酚(CBD)为主要成分的、在老挝卫生部下属的食品和药物司注册的化妆品、饮料和芳香油。
在此决定批准之前,老挝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工作组委员会来研究大麻的药用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