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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32个国家取消中国贸易“普惠制”待遇
时间:2021-11-08      来源:中国·汉麻谷      作者:中国·汉麻谷

据报道,今年年底前将有32个国家不再给予中国贸易“普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待遇。所谓“普惠制”待遇,是发达国家(给惠国)对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受惠国)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自1978年“普惠制”实施以来,先后有40个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关税待遇,其中大多是我国的重要贸易伙伴,在外贸增长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正如海关总署所言,“普惠制”不是永恒的。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发达国家就会取消对其“普惠制”安排。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超过世界银行标准中的“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经济体(人均GDP低于4045美元),近年来已陆续有一些国家取消对我国的“普惠制”待遇。从积极的层面上来讲,这意味着我们的发展成就和产品竞争力被外界所认可。


具体而言,取消“普惠制”待遇会让一些出口企业失去关税优惠,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总体影响有限。


一方面,中国的产品出口早已经过了依靠关税优惠争取市场的阶段,现在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的成绩主要靠的是竞争力。另一方面,取消“普惠制”待遇对中企的出口成本影响有限,除了WTO机制之下的相关安排外,中国也已经与其中的一些国家及地区签订了不同的贸易协议。


不过,从我们的角度而言,也要看到此次“普惠制”待遇取消背后反映的一些问题和未来可能面临的一些挑战。


首先,由于不再享有输往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关税优惠,部分出口企业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将会面临一定的竞争压力,相应的出口手续也面临调整。


其次,应该警惕一些国际舆论借此事炒作改变中国“发展中国家”地位,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甚至煽动取消中国的“永久最惠国待遇”。


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最终结果就是发达国家对我们取消普惠制优惠。欧盟取消普惠制优惠后,仅剩三个国家保留对中国普惠制优惠:挪威、新西兰和澳大利亚。而美国从未给予过中国普惠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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